【圆明网】山东菏泽曹县62岁的工商银行干部孙国栋坚持修炼法轮功,遭非法劳教三年,被非法判刑五年;老伴也两次被劳教迫害。孙国栋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,要求依法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侦查,追究刑事等责任。
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,在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淫威下,中国大陆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国性恐怖组织──纳粹盖世太保似的“六一零办公室”,是一个全国范围的执行秘密任务、推行和实施这场血腥迫害的机构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,江泽民又命令“六一零办公室”系統性的对数以千万计坚持信仰“真善忍”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实行“名誉上搞臭、经济上截断、肉体上消灭”、“打死白打,打死算自杀”的灭绝政策。
下面是孙国栋陈述的部分事实与理由:
江泽民在任职期间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了灭绝政策,正是在他的策划、指挥下,导致我们遭受到了如下迫害:
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全家四人去北京请愿,遭到江泽民操控的“六一零办公室”、公安机关的爪牙的严重迫害。其间家中二十四小时都有警察蹲守,亲人被非法监控。一九九九年八月孙国栋被单位免职降级提前退休,停发了工资和薪金至二零零零年五月。儿子孙宏光,女儿孙宏茹被曹县工商银行解除了聘用关系。
无休止骚扰、非法关押等迫害
此后“六一零办公室”、公安机关视我们为不稳定人物,层层签责任书,实行联责制,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。当地公安和六一零开始了对我们全家人无休止骚扰迫害,强制我们参加洗脑班,经常深更半夜砸门进行抄家,以各种借口罚款,关押。
一九九九年九月公安对我非法抄家后,抄走大法书籍,师父的法像和录像机,录音机,袖珍采访机等。之后我被绑架关押在曹县看守所一月之久,警方并非法收取两万五千余元保证金,勒索亲属十几万元。一九九九年九月,当地公检法在县政府礼堂召开数百人参加的宣判大会,把我戴上手铐由两名警察架到台上,公安局副局长丁有福当众宣布对我进行刑事拘留。因此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二零零零年七月,“六一零”为了动摇我们修炼的心,强制我们参加洗脑班。在洗脑班上,我们不写保证书,他们就将我们非法关进拘留所。两天的洗脑班就非法收取我们六百元的“生活费”。我们家三天两头就有当地国保大队警察进家骚扰,一到所谓的敏感日必到我家进行非法搜查,进门看到自行车挂着的包就翻,还说这是领导安排的。
二零零零年八月的一天,国保大队警察以“我们来家看看你最近你又有什么情况”,对我们家翻箱倒柜的搜查,在非法搜查时,发现了我的一本袖珍《转法轮》,就将我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,非法拘禁了六、七个小时,罚款三千元。
与老伴同时被劳教
在二零零一年六月我们在菏泽一次集体学法时,突然从门外闯进二十几个戴红袖章的警察将我踹倒,有的拽头发,有的架胳膊,前拉后扯地把我往警车上拉,这时正逢下午上班的时间,招来很多路人顿足停车观看,我向他们高喊:“我们是炼法轮功的,都是好人。”这时,一个警察将我腰上的皮带抽下,用皮带向我脸上“啪啪”的抽打,顿时,我脸上鲜血如注,衬衣也被鲜血浸透。他们强行将我们推入警车非法关进了曹县看守所,并把我身上带的现金和手机抢走。
第二天,老伴、儿子、女儿和三十几个同修去公安局问情况,同修们选出代表与局长交涉,其余的同修则站在大门外有序的静静等待。他们却以“扰乱正常办公”为由,派出大量的警察,对这些人拳打脚踢,强行把十几名同修绑架到警车里,关进了曹县拘留所(其中就有我老伴和儿子、女儿)。后来老伴女儿被转进了看守所,我们被非法关押月余。这其间亲人为了我们能够早日出来,四处找人,被他们勒索数万元后,儿子,女儿才被放出,我和老伴同时被非法劳教三年,被分别关进了济南王村男子劳教所和济南女子劳教所。在劳教所被强制洗脑,强制劳动,受尽了虐待。
二零零六年六月的一天,不法人员们绑架了一名教师同修,国保大队就到借机到我家进行非法抄家,他们没搜到他们认为的所谓的证据,最后还是以“到局里谈谈”为由,将我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国保大队,非法拘禁了十几个小时。象类似的情况十几年来,我已记不清发生过多少次了。
非法判刑、老伴再次被劳教
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下午,政法委六一零、公安国保大队,经过几个月的跟踪、盯梢、监视摄像、监听手机,然后动用了三十几名警察,拿着铁棍、钢锹、摄像机、探测仪等非法强行闯入我家,进行非法抄家,抢走了我们私人笔记本电脑,台式电脑各一台;打印机、刻录机各一台;切纸刀一个, 大屏的MP4两个、手机四个,光盘数百张。还有四千五多元的人民币,新买的电动自行车,总价值达十几万元。同时将我家里新买的两对三人沙发用利器划烂,家具被砸坏……我当时没在家,公安国保大队的警察就将我老伴,女儿,儿子分别非法绑架关进菏泽市和曹县看守所。
我们全家人被非法关押时,他们为了抓我,在我们家中无人的情况下,数名警察吃住在我家,每天在房间里抽烟打扑克,两台挂壁空调二十四小时开着,屋里被它们弄的一片狼藉,仅当月电费就三百多元。
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我被非法抓捕,国保大队的警察王侠将我裤袋里的一千多元现金和MP4抢走。当天对我进行非法审讯,他们不仅采用熬夜,还对我这个年近六十的老人用了“老虎椅”(即双手、双腿被牢牢固定在铁椅子上),从十八点到第二天的八点,任由蚊虫叮咬,时间长达十几个小时。
中共刑具示意图:老虎椅 |
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,家里亲人为我聘请了律师,在即将开庭时,律师突然去看守所会见我,要我撤回聘书,说是地区律师协会和有关部门领导不允许他为法轮功辩护。
在非法庭审时,既没有律师出庭、也没有他人在场旁听,通篇是国安大队警察搞的构陷之词,最不可思议的,他们竟当庭出示了我老伴和儿子女儿的证词。这是他们早已导演好的一场闹剧,他们歪曲《刑法》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以【2010】曹刑初字第260号刑事判决书,枉判我入狱五年,把我送往了泰安监狱。老伴被非法劳教两年;女儿被非法劳教一年半;被送往济南女子劳教所。儿子被保释罚款三万元。
我们在监狱和劳教所被强制洗脑,劳动,严管,受尽了非人的迫害。我们四人被非法关押期间,亲人朋友四处托人,希望能减少判刑年限,尽早放入,被勒索数十万元。
父亲孙玉印,出生于一九二一年,参加过抗日战争,一直在政府机关工作,离休后享受副专级待遇。从我们被迫害那天起,他每天都在为我们担惊受怕,从二零零一年我们被非法劳教后,他每天往返于政府机关,公安局,检察院,还不停的向中央各级政府机关写寄申诉材料,几年下来,仅申诉材料用的信纸摞起来就有十几斤重。从二零一零年七月我们四人被非法抓捕判刑后,他精神受到重大的打击,从此卧床不起,于二零一四年九月含冤而死,死时都不闭眼。
做好人不应该遭迫害
法轮功,又称法轮大法,是由李洪志先生于一九九二年五月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,以“真善忍”为根本指导,包含五套缓慢优美的功法动作。法轮功不但具有祛病健身的奇效,而且教人向善,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,努力提升道德水平。法轮功至今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。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获得各国政府各类褒奖、支持决议案和信函超过三千多项。我们自一九九六年修炼了法轮功,知道了做人的根本道理,按照“真善忍”的要求修炼心性,时时处处做一个为别人着想的人,做一个“先他后我”的人,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境界。从此,家庭和睦,身心健康,取得明显效果,每天都能以充沛的精力做好本职工作,工作上任劳任怨、兢兢业业,受到各级领导,同事们的好评。
一九九九年九月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,当时公安局的丁有福副局长曾找我们单位的袁庆华行长问,“孙国栋这个人怎样?”袁答,是我们单位的业务骨干,为人忠厚老实,事业心强,曾做过银行会计,科级稽核员,纪检员,人事科长,现任储蓄科长,群众基础很好,是上级行提拔的对象。
二零一零年七月我被非法关押期间,一个看守所的警察问我,你炼法轮功,你师父给你多少钱?我说没有人给我一分钱。他说,我不相信。现在的人钱给少了都不干,没人给你钱,你用什么买的电脑设备?打印资料,刻制光盘也是要用钱的。你哪来的钱?我说,都是用我的工资买的,我平时宁肯生活上简朴些,也要挤攒些钱做资料,这是我们的师父叫我这样做的。大陆所有的大法弟子也都是这样做的,为了给世人讲清迫害真相,能够救人,我们大法弟子顶着打压,冒着被抓,被判的风险都是为了救你们。他听后连连摇头说,我不相信现在还会有这样的好人。我说我们都是修真、善、忍的,要做比好人还好的人,做好人国家却不允许,还遭受迫害,还有天理吗?你知道刚才非法审讯我的警察说我什么吗?他说“我这次不把你弄的倾家荡产,家破人亡,我就不是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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